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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福建日报、东南网: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人民网、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福建日报、东南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5-11 09:17      

(本报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林泳)“两年的修复努力,终于有了成果!”近日,在闽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办公室里,黄旭光教授翻阅一份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露出会心微笑。报告显示,由黄某参与修复的被重金属污染地块的铬、镍含量,已削减至修复目标值以下,土壤生态功能成功恢复。

黄旭光的另一个身份,是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

我省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已从漳州试点扩至全省,为呵护八闽绿水青山注入专业力量、提供智库支撑。

缘起

黄某参与修复这块地的问题,还得追溯到2019年。彼时,黄某在东山县澳角村雇佣他人擅自进行煤油灯头、螺丝钉等金属表面加工处理,将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铬、镍等重金属废液、废渣,直接从车间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再经塑料管道排往化粪池。之后,因塑料管道破损,废水无法流入化粪池而漫入周边草地,严重污染环境。

虽然案件事实清楚,但东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徐旭曦却在审理中犯了难。由于缺乏技术支持,该类案件大多只能采取判处罚金、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等“金钱罚”的方式,最后判决原地修复的不到30%。“由于缺乏相关制度支撑,一些案子虽然判了,但生态环境仍没有得到彻底修复,比较遗憾。”徐旭曦说。

“东山的案例并非个案,其他地区也碰到过类似问题。”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王江凌介绍,为有效破解生态环境审判专业技术性强、生态司法修复监督难等堵点、难点,2020年开始省法院进行了探索。

王江凌介绍,2020年我省首先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设立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吸纳了11个生态领域的43名人才,组建起生态领域专家库。具体工作中,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全流程参与各个审判环节,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和生态修复方案等核心要素,提出意见建议,给予技术支持。

修复

在黄某一案中,黄旭光教授被聘为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技术事实调查。庭审前,黄旭光便多次到案发现场辅助现场勘查、调查、取样等工作。同时,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合理性及受污染地块修复的可行性和修复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完善建议。

2020年11月,东山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被告人黄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重金属加工相关职业,期限三年。

记者了解到,根据生态环境损害价值和相关修复方案,黄某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缴纳土壤修复费用6.8万元,用于该地块的生态修复。

“为了修复受污染地块,我们将‘植物富集’土壤修复方式引入司法活动当中。”黄旭光介绍,该修复方案系通过选取对铬和镍有超富集能力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重金属,逐步恢复土壤功能。而此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也证明了本次修复方案是有效的。

(本篇新闻内容有删减)

http://fj.people.com.cn/n2/2023/0510/c181466-40409394.html

https://fj.cri.cn/20230510/a59da490-229a-30e4-25f6-f80a29faa4c6.html

2023-5-10 02要闻

https://fjrb.fjdaily.com/pc/con/202305/10/content_272706.html

http://fjnews.fjsen.com/2023-05/10/content_31311404.htm